西峰区农资综合补贴

家乡区县: 庆阳西峰区

西峰区农资综合补贴

基本概念:政府对农民购买农业生产资料(包括化肥、柴油、种子、农机)实行的一种直接补贴制度。综合考虑影响农民种粮成本、收益等变化因素,通过农资综合直补来保证农民种粮收益的相对稳定,促进国家粮食安全。
补贴对象:所有种粮农民。
补贴程序: 乡镇财政所以村组为单位,对每个农户的粮食直补面积、补贴标准、直补资金张榜公示3天,无异议后由区财政在按将补贴资金拨付到各乡镇农村信用联社,财政所与信用联社共同将直补资金存入《粮食直补资金存款折(单)》,并在摘要栏注明综合直补款。农民凭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按照乡镇政府通知时间到指定地点领取《粮食直补资金存款折》,并在《粮食直补和综合补贴兑现底册》上签字,按指印。
补贴标准: 2011年农资综合补贴按计税面积计算,农资综合补贴36.36元。
资金发放形式:农资综合补贴实行发放银行(信用联社)存折(单)办法,普遍推行“一卡通”(“一折通”)。
政策来源: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中发[2011]1号)、《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甘肃省2006年粮食直补实施方案的通知》(甘财建[2006]47号)、《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对种粮农民柴油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实行综合直补实施方案的通知》(甘财建[2006]48号)。
主管部门:西峰区财政局。
咨询电话:0934-8213504
监督单位:庆阳市财政局。
监督电话:0934-8687933
退耕还林工程粮款补贴

基本概念:退耕还林是指将水土流失严重和产量低而不稳定的坡耕地和沙化耕地退耕后进行造林营林。其粮款补助是指国家按照核定退耕还林实际面积,向土地承包经营人给予的粮食和生活补助。
补助对象:2002年—2006年列入退耕地还林的农户。
补助程序:各乡镇负责把任务落实到农户→农户投工投劳完成造林、管护→乡镇进行自查验收→对自查验收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区林业局→由区林业局组织开展县级自查验收→①、②
①验收不合格→乡镇督促农户补植补造→乡镇自查验收→区林业局复验→乡镇上报花名册→林业局审核→财政局按“一折通”发放。
②经林业局验收合格→乡镇上报退耕还林补助现金发放花名册→区林业局审核无误后报区财政进行“一折通”发放。
补助标准:第一轮退耕还林补助标准为每亩160元,其中粮食补助资金每亩140元,现金补助资金每亩20元。补助期为:还生态林补助8年,还经济林补助5年。
资金发放形式:一折通。
政策来源:《退耕还林条例》(经2002年12月6日国务院第66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03年1月20日起实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退耕还林还草试点工作的若干意见》(国发[2000]24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完善退耕还林政策措施的若干意见》(国发[2002)10号);《国务院关于完善退耕还林政策的通知》(国发[2007)25号)。
主管部门:财政局、林业局。
监督部门:纪委监察局、审计局。
咨询电话: 8213474
监督电话: 8213608

安然(2014-04-14) 评论(0


文章内容由网友提供,不代表本站观点

如果您喜欢这篇文章,就送梧桐子“”支持吧!

已获得0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