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国以来至1987年38年的社会商品购买力(全年零售总额)可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由1950年的414万元,增至1958年的1491万元,增长2.6倍,年均增长16.1%;人均购买生活消费品,由1950年的22元,增至1958年65元,提高近2倍,年均增长14.5%,商品供需基本平衡,城乡居民消费水平有较大提高。
第二阶段由1959至1978年共20年,商品长期供不应求。许多商品凭票凭证供应,消费受到限制。人们经济收入低,城区人均年收入不足200元,乡区仅几十元。这一阶段又可分前后两期,以1965年划分前后。1965年社会商品购买力实现1622万元,比1958年增长24%,年均2.7%。1978年社会商品购买力3549万元,比1965年增长1.19倍,年均增长4.9%。20年间,人均年消费水平仅增加35元,即53%,年均增长只3.3%。加上物价上涨因素,实际生活水平有所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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