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电下乡”政策是国家为促内需而推出的一项惠民措施,对购买“家电下乡”产品给予13%财政补贴。我市从2009年2月起在全市范围内推行开展了这项工作,在接近4年时间的“家电下乡”工作中,得到各部门的支持以及全市已备案家电销售网点的配合,我市的“家电下乡”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有力推动了我市居民的消费。
据统计,截至2012年12月底,全市共销售下乡家电产品54228台,销售总金额1.33亿元,其中冰箱14915台、洗衣机7441台、彩电7776台、手机54台、电脑1663台、空调21349台、热水器832台、微波炉152台、电磁炉46台。市经信局作为牵头单位,着力从以下四方面开展工作:
如果您喜欢这篇文章,就送梧桐子“”支持吧!
已获得0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