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斯(约公元前284年—公元前208年),李氏,名斯,字通古。战国末期楚国上蔡(今河南上蔡)人[1] 。秦代著名的政治家、文学家和书法家。
李斯早年为郡小吏[2] ,后从荀子学帝王之术,学成入秦[3] 。初被吕不韦任以为郎[3] 。后劝说秦王政灭诸侯、成帝业,被任为长史[4] 。秦王采纳其计谋,遣谋士持金玉游说关东六国[5] ,离间各国君臣,又任其为客卿[6] 。秦王政十年(前237年)由于韩人间谍郑国入秦,秦王下令驱逐六国客卿[7] 。李斯上《谏逐客书》阻止,被秦王所采纳,不久官为廷尉[8] 。在秦王政灭六国的事业中起了较大作用。秦统一天下后,与王绾、冯劫议定尊秦王政为皇帝,并制定有关的礼仪制度。被任为丞相[9] 。他建议拆除郡县城墙,销毁民间的兵器[10] ;反对分封制,坚持郡县制[11] ;又主张焚烧民间收藏的《诗》、《书》等百家语,禁止私学,以加强中央集权的统治[12] 。还参与制定了法律,统一车轨、文字、度量衡制度[13] 。李斯政治主张的实施对中国和世界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奠定了中国两千多年政治制度的基本格局。
秦始皇死后,他与赵高合谋,伪造遗诏,迫令始皇长子扶苏自杀,立少子胡亥为二世皇帝[14] 。后为赵高所忌,于秦二世二年(前208年)被腰斩于咸阳闹市,并夷三族
康熙五十六年中乡试举人,康熙六十年参加会试,中一甲三名进士,任翰林院编修,雍正元年主持四川省乡试,雍正二年到顺天上任做乡试同考官,雍正四年管理福建学政,后提升为翰林院侍读学士詹事府少詹事,雍正七年任浙江布政使,时浙江大荒,百姓流离失所,恰逢浙江总督因事而回故乡,他敢于承担责任,一边呈皇帝,一边开仓赈济,雍正十年提升为浙江总督并兼管巡抚并两浙盐政事务。乾隆元年,奉诏回京,补授漕运总督,代礼部侍郎,后调补吏部左侍郎,兵部侍郎。这年,充任丙辰科武殿试读卷宦。次年,充任丁已科,文殿试读卷宦,归故里后,从事书法和著作,他的书法融苏、黄、米 、蔡各家之长,独创一体,著有《溯落堂诗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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