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溪,周属七闽地。春秋战国属越地。秦属闽中郡地。
安溪县城
安溪县城[2]
西汉高祖五年(前202),无诸因助汉灭秦、楚之功被封闽越王,属闽越国地。武帝建元六年(前135),因闽越国不断举兵侵百越,汉兴师问罪,废除闽越王封号,并先后封两王(越繇王与东越王)以共领故闽越国地。元封元年(前110),东越王叛汉被杀,汉改封越繇王为东成侯,并命军吏徙闽越民于江、淮间。始元二年(前85年),遁逃山谷未迁的闽越民自立冶县,安溪属冶县。
三国吴景帝永安三年(260),以南部都尉地为建安郡,增设东安县,安溪属东安县。
晋太康三年(282),析建安郡置晋安郡,改东安县为晋安县。安溪属晋安县。
南朝宋泰始四年(468),改晋安郡为晋平郡。齐仍为晋安郡。梁天监中析晋安郡置南安郡。安溪属南安郡晋安县。
隋开皇九年(589),改南安郡为南安县,安溪属南安县。
长坑乡——铁观音
长坑乡——铁观音(3张)
唐武德元年(618),南安县属建州。五年析建州南安故郡地置丰州。贞观九年(635),丰州并入泉州(即今福州)。安溪仍属南安县。嗣圣元年(684),析泉州之南安、莆田、龙溪置武荣州,属武荣州南安县。景云二年(711),改武荣州为泉州(即今泉州),天宝元年(742),改泉州为清源郡。乾元元年(758),复为泉州。安溪一直属南安县。
唐咸通五年(864),划南安县西界两乡始置小溪场,属南安县。后周显德二年(955),小溪场监詹敦仁向清源军节度使留从效申请建县获准,以境内溪水清澈之意,命名清溪县,属清源军。
宋乾德二年(964),清源军改为平海军。清溪县属平海军。太平兴国三年(978),乃复为州。清溪县属泉
长坑乡——乌龙茶
长坑乡——乌龙茶(2张)
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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