峰尾渔业贯闽浙

家乡区县: 福建省泉港区

渔业是峰尾兴岛富民的基础产业,千百年来渔帆贯连江浙,名扬遐迩。
据考证:早在新石器晚期,就有先民在能避风的海湾或依山傍海的半岛聚居,过着捕鱼、捞贝和采集生活,与舟楫结下不解之缘。
迨至唐神龙、景龙年间(705—710年),峰(峰尾)沙(沙格)二澳渔业相继发展,有连家船的记载:“其居址常在船中,或结庐海边,随时移徙。”
泉州渔业专辑记载:“峰尾在宋朝中期就有捕鱼人家,自置渔船往福宁府一带生产。”
元朝时期,惠北沿海地区已设“定置张课”,峰尾大街李姓在近海作鲎尾网,洪厝作竖桁网,鱼梁众多,网罟相接、鱼鲜极多,农民挑粮草换水产品,市场十分热闹。元进士卢琦作渔樵互答一首:
樵夫初下山,渔夫才泊船。
邂逅即相问,生涯两堪怜。
我渴鱼可羹,尔归突未烟。
尔鱼莫索价,我薪不论钱。
惟将薪换鱼,一笑各欣然。
这首诗雅俗成趣、情意深切,描绘了当时渔村和睦相处、集市平等的贸易情景,也说明渔业生产已有相当发展规模。
明朝初期,因屡遭倭寇侵扰,沿海渔民多数迁往别处谋生。至明中后期,峰尾渔业已发展到浙江渔场。据明史记载:“福建钓带鱼船,在浙海,闽之南海人善钓,每到八、九月联船入钓,动径数百,蚁结蜂聚,正月方归。”《惠安县志》记载:“1384年沙格设河泊所征收渔课。”说明当时渔业生产已列入规范管理了。至清道光十三年(1833年)惠安沿海地区发展大钓船,大批转浙,峰尾、白崎等四处转浙渔船有一百六十多艘。最早生产工具是带鱼延绳钓,以季节性转浙,常年就地捕鱼。
自清嘉庆十五年(1810年),历经道光、咸丰、同治年间至光绪卅四年(1908年),共九十多年间是峰尾渔业最兴盛时期,及至1947年,拥有大钓船八十多艘,小钓船一百多只,渔民三千多人,渔产量七百多吨,还外聘小岞、黄崎、浙江等地渔工。春汛在家捕目鱼、黄花鱼;秋季往闽东浙南渔场钓月鳗,冬季往舟山群岛钓冬带,冬至前后回家“落下洋”,夏季休渔转运输。
《泉州水产专辑》记载,至抗日战争前,峰尾渔业生产仍保持稳定,1938年还成立惠安县渔会峰尾分会。

刘惠杰(2014-10-31)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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