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行业优质服务指数测评操作说明2

家乡区县: 福建省蕉城区

三、关于问卷调查

1、问卷调查涉及37个行业,法院、检察院系统采用专用的征求意见表,其余35个行业采用通用问卷(以下所讲的35个行业不含法院、检察院系统)。

2、每个设区市城区就35个行业各发放调查问卷200份。每个县、县级市就35个行业各发放调查问卷50份。问卷调查由两人一小组在行业窗口周围、党政机关(不能填写本系统问卷)和人流密集场所发放,三个地方的问卷发放数量没有比例限制。每位接受问卷调查的公民最多只能做5个行业的问卷(少于5个行业可以,不能超过5个行业)。

3、每个设区市城区各发放法院、检察院系统征求意见表100份,发放对象仅限于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每个县、县级市各发放法院、检察院系统征求意见表30份,发放对象仅限于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数量各半。

4、农业、供销和盐业系统由于其特殊性,只在县和县级市进行问卷调查,不在设区市城区进行问卷调查。

5、问卷中的评价意见分为6档,1、2、3、4、5、6分别代表不同的评价意见,而不是得分。

6、相对陌生的行业,若问卷调查人数达不到要求,可由该行业提供客户资料,通过电话访问等方式进行问卷调查。

7、调查人员要认真细致检查每一份问卷,只能单选,不能多选,也不能漏选,否则作废。

8、各组工作人员要对收回的问卷进行编号,编号顺序为行业代码 问卷顺序号。行业代码必须写全,如03行业必须写成03,不能省略0而直接写成3。设区市城区的问卷顺序号为3位数、县和县级市为2位数,如第7份问卷设区市必须编成007、县和县级市则编成07,第50份问卷设区市编成050、县和县级市编成50。

四、其他相关事项

1、各地的测评工作务必在11月15日前全面完成。

2、实地考察记录卡、调查问卷、征求意见表等由省文明办统一印制。

3、省文明办组织的七个测评工作组(每组12人)于10月19日上午同时分赴各设区市开展工作,请相关设区市派车到福州接(另行通知)。

4、各设区市文明办负责省测评工作组在当地的吃、住、交通(含测评员在当地乘坐出租车开展工作的费用)等后勤保障工作,省文明办给予每个设区市2万元经费补助。

5、所有测评人员要增强责任感,严格执行测评规程,不掺杂主观意图和地方利益,切实保证测评素材和基础数据真实准确。

6、加强测评队伍管理,确保清正廉洁,树立良好形象。

省文明办

2010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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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圣强(2014-10-31)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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