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评选标准
第五条 文明城市、城区、县城评选标准
(一)政务环境廉洁高效。党委、政府认真学习、贯彻、实践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自觉按照和谐社会建设的目标要求,推进和谐社会建设。建立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和领导干部理论学习考核制度,形成执政为民的从政理念和良好道德操守,推进党风廉政和反腐败教育工作经常化、制度化。建立面向基层的理论宣传队伍、阵地,理论宣传形式多样,理论研究注重实效。定期对干部进行经济、法律、文化、科技和社会管理等方面知识的综合素质培训,干部执政能力强。建立科学民主决策制度,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政府部门办事程序规范、公开、高效、文明,自觉接受人大、政协、新闻舆论和社会公众监督。建立党政领导接待群众来访制度和有效的群众矛盾调处机制,及时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利益问题。利用政务网站有效开展公共服务,并实现政务信息资源共享。认真贯彻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时公开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相关、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的信息,畅通政府与群众双向沟通渠道,促进政府工作公正、公平、便民。群众对党政机关工作的满意度、对反腐倡廉工作的满意度逐年上升。
(二)法治环境公正公平。按照民主法治、公平正义的要求,建设法治环境。民主政治建设有效推进,人民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权益有保障,社会公平保障体系基本建立。决策科学化、民主化体系形成,政务公开工作落实,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有保障。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全民法制宣传教育普及率在80%以上。法律援助与服务工作落实,12348法律服务专线有效运作,建立有政府财政保障的法律援助机构。公民权益得到有效维护,建有维护劳动者权益的协调机制和应急方案,老人、妇女、未成年人和残疾人的合法权益有保障。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扎实推进,社区居委会依法选举,社区事务民主决策制度健全。社会治安管理到位,公共安全保障措施落实,居住小区的技防、人防、物防、消防水平不断提高。卖淫嫖娼、聚众赌博等社会丑恶现象得到有效控制,禁毒宣传和禁毒工作成效显著,严重刑事犯罪案件得到有效控制,平安建设上新台阶。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系统建立,政府预防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能力强,群众的安全感逐年上升。
(三)市场环境规范守信。政府诚信建设有序推进,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深入。政务制度公正,行政行为公正,行政权力运行规范,社会监督网络健全,能公开、公平、公正地行使社会管理职能,有效解决分配公正、教育公正等群众特别关切的问题。政府在民事活动中遵守法律法规,严守契约,社会公信力高。商务诚信建设落实,企业信用评估机制和企业与重点人群信用信息共享机制建立。市场监管有力,打击走私贩私,严惩欺诈造假,对食品、药品、涉农物资假冒伪劣行为专项整治力度大,保护知识产权,不搞地方保护主义,维护公平竞争和企业合法权益。依法加强对重点商品价格的监管工作,严厉打击价格违法违规行为,努力保持物价稳定。行业服务规范,诚信守法,行业风气满意度在85%以上。社会诚信建设效果显著,“创建文明机关、争做人民满意公务员”、“共铸诚信”、“百城万店无假货”等活动扎实开展,公民的诚信道德观念和规则意识强,干部群众能正确处理义与利、竞争与协作关系,生产生活秩序正常。
(四)人文环境健康向上。和谐文化建设扎实推进,和谐理念与和谐精神培育氛围好,人际关系团结和睦。重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教育活动有声势,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的宣传培育有特色,社会主义荣辱观宣传教育有实效。认真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普及基本道德规范,市民文明守则传播广泛。组织提炼城市精神,博物馆、纪念馆、展览馆和革命遗址等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作用好。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设立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专门工作机构和专项经费,建立健全学校、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的思想道德教育网络,认真落实国家未成年人活动场所建设规定,扎实开展未成年人道德实践活动,关爱特殊群体未成年人,做好留守、流动儿童入学、管理工作。重视国民教育,人均教育经费达到国家规定,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学校管理规范,校务公开和收费公示制度落实,安全管理和意外伤害事件应急管理机制健全,和谐校园创建活动广泛开展。公共图书馆等文体设施达到国家规定标准,社区文化活动场所满足需要,体育设施布局合理,社区居民踊跃参与文体活动。文化市场管理到位,网络文化建设持续、管理规范,文明办网、文明上网活动深入开展,文化遗产保护有力。重视科学普及工作,建立有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科普设施和科普队伍,经常开展科普宣传和科普活动。市民自觉见义勇为,广泛实施社区志愿服务和谐行动,志愿服务的重点放在帮助困难群众特别是下岗职工、孤寡老人、残疾人、农民工等特殊群体上。广泛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慈善捐助和全民义务植树、无偿献血等社会公益活动。认真实施心理健康教育工程,深化相约健康社区行活动,组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宣传普及心理健康知识,传授心理调适方法。运用“心理热线”、网络咨询等形式,开展心理疏导工作和心理咨询活动。
(五)生活环境安定祥和。党委、政府把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等社会事业稳步推进,社会管理体制不断创新、社会资源有效整合,社会管理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日益提高。经济发展质量高于全市同类城市、城区、县城平均水平,国际互联网等信息化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速度相适应。城市公共设施完善,无障碍设施建设符合规定,街巷基础设施良好。公共交通设施配套,道路名称规范,公共图形标志设置合理,市民对公交站点布局与交通便捷程度满意率高,交通站点管理和交通秩序管理好。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满足需要,食品安全达到标准,从业人员健康状况符合规定,建立有食物中毒应急处理预案。群众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明显提高,下岗和待业人员能够及时妥善安置,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健全,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城乡医疗救助制度落实。建立城市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保障体系,逐步改善无房户与住房困难户的居住水平。农民工权益得到有效维护,农民工工资监控制度和工资保证金制度落实。
(六)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经济发展和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城市生态环境发展良好,城市绿化覆盖率、绿地率和人均公共绿地随着建成区的发展而提高。城市环境质量日益优化,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得到无害化处理,重点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规定。重视环境保护投入,认真治理空气污染,保护、净化水源,区域环境噪声、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低于法定标准,城市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广泛开展创建节约型企业、机关、单位活动,增强全民节约意识。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着力治理脏乱差,市容市貌整洁优美。社会公用设施基本完备,功能配套,供水排水、垃圾分类、污水处理、公共交通、燃气、供水、通讯、园林绿化和环卫等市政设施配套,服务网点设置合理。建成一批配有标志性艺术雕塑的综合型休闲公园及中心绿地,城市标识标线、路牌广告规范,城乡环境形态文明。
(七)创建活动扎实有效。党委、政府自觉坚持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社会建设协调发展方针,创建工作有明确的目标、计划和保障措施。落实文明委成员单位责任制,职能部门职责明确,形成合力,实现齐抓共管。文明委办事机构健全,制度完善,队伍稳定,经费落实。创建工作氛围浓厚,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与和谐创建工作扎实,文明城区、文明社区、文明单位、文明学校、文明村镇、文明家庭、军民共建、拥军优属与和谐社区、和谐家庭、和谐单位、和谐校园、和谐村镇等各种形式的群众性创建活动融合开展,每个街道要设立“爱心超市”。城乡共建、军民共建、村企共建、连片共建与结对济困活动扎实开展,市级文明单位在届期内应结对帮扶所在地的特困群众家庭,并签订帮扶协议书。建立完善的评选、考核、奖励制度,精神文明建设绩效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内容。完善投入机制,地方财政对精神文明建设的投入随财政收入增长逐步提高;认真执行文化经济政策,形成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多元投入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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