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礼俗称“送彩礼”、“送聘礼”,传统婚俗“六礼”中称“纳征”,是男女双方进入婚姻阶段的重要标志,民间尤为重视。过礼一般在定婚后进行,也有在迎亲前夕送礼的。男家去女家送聘礼,必须选择偶数吉日,由媒人和男方父母与亲戚前往。聘礼宜取吉祥语,数量宜双忌单。如果女家准备结婚时备办丰厚的嫁妆,可全部收下男方聘礼,只取其中一小部分作为给男家的回礼;如今后不打算陪送丰厚的嫁妆,便很客气地收下男家小部分聘礼,大部分以谢礼的名义退还男家。也有女家借聘礼之名向男家索取巨额钱财的。
解放后,送聘礼的习俗仍在民间传承,也有新事新办,不送聘礼,而由男家置备生活用品的。1970年后,女方多要求男方置备“三转一响”,即:自行车、缝纫机、手表、收音机。1990年后,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男方多主动置备成套家俱和彩电、冰箱、洗衣机、组合音响等生活、娱乐用品。如男方购买或建有房屋,生活用品则多由女方置备。一些按旧俗送聘礼的,礼品大都为现金,数量视男方经济状况而定,少者数千元,多则数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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