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0月31日下午,县政协机关召开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专题会议,集中学习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县政协主席苏中林,副主席张继华、李守运出席会议。
会上,苏中林主席领学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副主席李守运领学了《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说明》。
苏中林在对决定解读时指出:《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是党在新形式下对推进依法治国战略的全面部署,是新时期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突破,是对我国民主法治建设的重大推进,是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纲领性文件,必将对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立足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实际,直面我国法治建设领域的突出问题,明确提出了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基本原则、重大任务等,统一了全党和全社会的思想认识,科学回答了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关系等一系列理论和实践问题。对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法治队伍建设、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作出了全面部署,凝聚了全党智慧,体现了全民意志,必将有力推进依法治国进程。
苏中林要求:县政协机关全体干部要充分认识到《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紧密联系政协工作实际,把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与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人民政协成立65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精神结合起来,贯彻落实到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全过程。要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要求,领导和监督本单位模范遵守宪法法律,积极参与立法协商,围绕依法治国建言献策,推进依法治国建设。要善于运用法治理念、法治思维改进工作方法,努力开创我县政协工作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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