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居住
新中国成立前,破土建房,必择吉日,焚香祭土地神,请阴阳宅先生看风水。县内讲究接东不接西,即一房建成后,想再接一间,只能往东盖,不能往西盖。门口一般留在南面或东面,且不直接对胡同、烟囱、桥口。厢房低于正房,谓之“厢不压正”。建房时全村人主动帮工,不取报酬,主人酒肉相待,俗称“请工”。上梁时,用红线绕房四周,放鞭炮,梁上系红布,贴“太公在此,诸神退位”对联。上梁这天,亲朋好持礼品祝贺,谓之“浇梁”,孕妇、寡妇不能入内。80年代,旧习俗大部分废止,随着专业或半专业建筑队的出现,帮工改为包工。
县内民房讲究深宅大院,座北朝南,几层正房前后通行,前后均设门窗。厕所、猪圈一般设在院的东北角和西南角。70年代后,农村大多建独院住宅。
新中国成立前,迁居挑吉日良辰,太阳出升前搬迁,先将火盆生着旺火,搬入新居,取今后日子“红火旺盛”之意。然后烙张发面饼,形如锅大,取“今后的日子大发起”之意。这天,亲朋携火柴、筷子、升、肉、粮(主要是高粱)等礼品“添宅”,取“发旺、高升、红火、快活”之意,也有送《孟母择邻图》和条幅者。80年代,添宅之风犹存,礼品多以火柴、筷子和生活用品居多。亲朋在新居开怀畅饮,俗称“贺新居”。兄弟之间分家迁居,亲戚均送来米面,称“温居”。
新中国成立前,农村房屋多为座北朝南的3间正房,长辈住在东屋,谓之“上房”。兄弟住对屋,兄东弟西。有客人来时,主客人住在一屋,让客人睡在炕头,以示尊敬。儿子娶媳妇,西屋作洞房,以示长幼辈份。女儿与女婿回娘家,不能同居一室,若同居,须在炕席下面放些钱币,以免娘家日子不兴旺。已婚女儿,如在娘家生孩子,女婿必须将岳父家水缸、水桶等盛水器物挑满水,以免日子不起或血腥之灾。新中国成立后,全县农村房屋坐落、建筑样式基本上与民国前相同。在县域有数万名职工干部家庭居住楼房或平方房,居住习俗不大讲究。
新中国成立前,农村有“穷灶坑、富水缸”的习俗,以防水灾,勤扒灶坑灰,随时挑满水缸。这一习俗保留至今。
二、行路
新中国成立前,县内书香门第、豪门富家的人走路讲究端庄稳重、四平八稳,宁湿衣不乱步;平民百姓走路较为随便。离家外出,择吉日或双日子,以保“平安”。临行前,吃饺子,取“发脚”之意。途中遇蛇横道,返转回家;遇别人丢失的烟斗或旱烟袋、绳子绝不拾起,以免不吉利;遇长辈,下车、下马问好,否则,晚辈请长辈“恕过”,长辈应答“当行”或“快行”;如遇同辈、乡亲、熟人,在车上、马上打手势,说声“两便”;问路时,先下车、下马,后说“借光”或“劳驾”,然后再问路;与长辈同行,长者在前,幼者在后。
新中国成立后,自行车逐渐增多,尤其近年来,汽车增多,人们行路习俗日趋简化。婚嫁习俗 明、清、民国年间婚嫁习俗较为烦琐。主要过程为:
提亲 旧时,一家有女百家问,男方托媒人向女方提亲较多。媒人奔走于男女双方之间,讲清各自家庭情况、长相、年龄等。
过小帖 男方托媒人到女方求婚时,女方父母同意,将女方的生辰八字写成帖子,由媒人送到男家,南方请算命先生合婚问卜。俗传“金鸡怕玉犬,猪候不到头。白马犯青牛,羊鼠一旦休。蛇虎如刀锉,龙兔泪交流”,若男女双方属相如上即为相克,不能成亲,男方即将小帖送还女家;如男女属相不相克,则可成亲。
过大帖 男方合婚问卜后,认为可成亲,男女双方各自准备有“龙凤呈祥”字样红柬,分别书写男女生辰、年岁和文约。男方将男帖放入木匣中,外裹红布,连同彩礼由媒人送往女家;女方收帖后,将女帖放入原木匣中,由媒人带回男家,称为“订亲”,又称“下订礼”、“过大帖”。这天,男家备办酒席,请女方家长及村中长辈“喝婚姻酒”。新中国成立前,订亲风俗还有指腹为亲、童养媳和娃娃亲。
送聘礼 过嫁妆 结婚前,男方向女方先送礼单,送实物,聘礼大多是衣服及生活用品。迎娶前,男方向女方送“食盒”,又称“离娘肉”;女方将陪嫁品送到男方家中,俗称“过嫁妆”。男方给抬嫁妆者喜钱,表示感谢。
做被褥 送日子 压炕头 结婚前,男方找公婆健在、儿女双全的中年妇女二或四人为新郎、新娘做被褥,被角放些枣子、栗子和“如意”等物,意为“早日生子,万事如意”。婚前两、三个月,男方将择定的准确婚期写成鸾书,放入拜匣中,由媒人与一父母双全的男孩送到女方家中,俗称“送日子”。结婚前一夜,男方家长让新郎的未婚弟弟、侄子在新房中睡一夜,希望婚后多生男孩,俗称“压炕头”。
亮轿 造厨 响门 迎娶前一天,男方将花轿摆在房门前,谓之“亮轿”;男方请厨师准备酒席,谓之“造厨”;男方请吹鼓手,吹吹打打,谓之“响门”。
迎娶 迎娶之日男方请一对夫妇(伯伯、伯母或叔婶、兄嫂)为娶门亲,日出前抬花轿出发,由男童4人手持灯笼、火把在轿前开路。轿至女方家门,鞭炮鼓乐齐鸣,新娘用红布盖头,由父兄背上轿,大声痛苦,泪如雨下,谓之“金豆”(即眼泪)掉在家中;由叔婶或哥嫂送亲,兄弟护轿前行,谓之“把轿杆”,中途轿不落地。寡妇改嫁被认为是不光彩的事,故多在晚上,出门前先抱抱树,寓“今后不再妨害丈夫”之意。
拜天地 即婚礼,民国以前,婚礼仪式主要为当天红。轿抬到男家后,鞭炮鼓乐齐鸣,新娘子由两个少女搀扶下轿,院内放一方桌,上供天地神,摆酒果香烛,家长上香行礼,新郎、新娘并排站在方桌前拜天地、拜父母、夫妻互拜,均行跪叩礼,礼毕,新娘被人搀入洞房,面向喜神,被人扶座在椅子上,椅下放块豆腐,谓之“坐福”;稍刻,新娘被人扶到炕上,盘膝而坐,喝糖水,谓之“嘴甜”;随即“开脸、上头”(又称“加笄”),新郎、新娘换盅对饮、吃团圆面。拜天地仪式还有:两天小事情,即第一天拜天地后,新娘进洞房坐福,次日上午再拜双方长辈;3天大事情,即第一天拜天地、坐福,第二天拜见公婆及长辈,第三天回门拜见岳父母及长辈。民国以前,有冲喜亲和鬼作亲的习俗。冲喜亲是指男方在病中迎妻过门,以驱“邪气”;拜天地时,由妹妹代替哥哥和嫂子拜天地。婚后,大多以男亡女寡而告终。鬼作亲,时指订婚后,男方死亡,女方被迫仍与其夫鬼魂结婚,拜天地时,新娘怀抱公鸡,婚后,女终生守寡;或张家死儿,李家死女,双方同意,将男女尸体合葬一处,结为阴间夫妻。
认亲 赴席 回门 结婚这天,女方家人及亲友来男家随礼,谓之“做事情”。婚礼结束后,新娘先给祖宗和公公婆婆磕头,然后,依次相认,长辈赐给新娘拜钱,谓之“上拜”。认亲后,赴席开始。饭后,新郎新娘回女方家,新郎拜见岳父母及祖宗长辈,女方安排盛宴,款待新女婿及女方随礼的亲戚。饭后,新郎新娘返回,多由父母相送,男方再摆酒席,款待亲家。
洞房夜 洞房中点燃雕有龙凤花纹的红蜡烛,门上有对联,屋内张贴大红“喜”字。晚饭时,夫妻对座吃水饺,谓之吃“子孙饽饽”,均吃双数,以图吉利。民国以前,新婚之夜,常点锡灯,表示长明之意。夫妻就寝前,由嫂嫂或同宗妇女为新郎新娘铺被褥;就寝后夫妻之间不说话,窗外听声之风盛行。
住满月 婚后30天,女方父母接回女儿回娘家,谓之“住满月”。女儿住家期间,多为公婆、小姑、小叔做鞋袜,再回婆家后,则严守礼节,做好媳妇之事。
传统婚姻也有男到女家者,谓之“招养老女婿”。
历史上男方丧妻后可再娶,不受社会舆论责备,女方丧夫后则不得改嫁,自清至民国期间,县内仅官府分别以“冰雪清操”、“贞心冰结”、“冰雪坚贞”等匾额旌表的寡妇就有200多人。
50年代,男女自由恋爱结婚者渐多,但仍有家长包办婚姻现象。60年代,县内青年男女订婚时讲究拍“订婚照”。70年代,流行举办小型订婚宴,双方家长见面并请邻里、亲朋、介绍人等参加。80年代,结婚仪式呈现多样化:简化的旧式婚礼,新郎新娘举行简单仪式,认公婆即结束;集体婚礼,一般由单位主持,选择某个节日,若干男女青年同时举行婚礼,主要内容是,主持人宣布婚礼开始,有关领导祝贺,新郎新娘代表讲话;旅行结婚,青年男女领取结婚证后,到外地欢度蜜月;茶点结婚,结婚之日,由单位领导或朋友主持,在单位备些茶、糖、瓜子、花生,领导致辞,大家祝贺。
如果您喜欢这篇文章,就送梧桐子“”支持吧!
已获得0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