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第一次庆生日——周岁礼

家乡区县: 潮州市湘桥区

潮汕城镇居民生男庆周岁,要办三牲粿品敬拜神明、祖宗,同时宴请亲朋,俗称“做过周酒”。次日,作为第一客人的外婆,仍要办新衣服、新鞋等礼物赠给小外孙。
潮汕地区庆周岁活动除给孩子穿新衣外,还有举行抓周仪式,人们试图通过这种方式预测孩子的未来。抓周时,要在婴儿面前摆上各种各样的玩意儿——有文房四宝、儿童玩具、胭粉、彩缎花朵、女子针线、戒指、金银财宝、点心等各种东西。据说人们可根据婴儿抓到的东西,判断出婴儿长大后的性情志向。最忌讳先取女红,认为这是混迹女流、沉迷女色之兆,日后无大出息;忌先取玩具,以为胸无大志;最喜他取文房四宝,以为日后必定学业有成、功业有成。抓周之俗古代只行于男孩,这在很大程度上表明了潮汕地区旧时重男轻女、只靠儿子传承香火的世俗偏见。
见于文献记载,抓周仪俗最晚出现于南北朝时期,《颜氏家训·风操》记述了当时的情形:“江南风俗,儿生一期,为制新衣,盥浴装饰,男则用弓矢纸笔,女则用刀尺针缕,并加饮食之物,及珍宝服玩,置之儿前,观其发意所取,以验贪廉愚智,名之为‘试儿’。”从这则资料可知,当时这种仪式在南方甚为流行。
直到当代,此俗余韵犹在,说是试儿,其实是父母亟盼儿女成长或发财的愿望表示,所以供“试”之物,亦多由计算器、词典、移动电话、人民币等,取代了笔砚针线之类,诚所谓移风易俗,与时俱进。
在潮汕农村地区,庆周岁常不在满周岁而是在第二年的元宵节游神赛会时,结合挂灯(丁)、办丁桌时进行。
凡在上年元宵后出生的男孩,在本年的元宵节,婴孩家除在自家门口“挂灯”外,还要自正月十三日至十五夜,每晚向安放在祖祠里的启家灯笼上点红蜡烛,这就叫“上灯”。另外,上生过男孩的人家,元宵夜还要在祠堂设宴请客,以庆“出丁”,俗称“办丁桌”(有些地方叫“做灯酒”,如揭阳市砲台镇新寨村、石牌村)。宴客时有两种席式:一种叫“龙船席”,即是用好多只方桌连结起来,客人围在两旁吃饭,形同划船;另一种叫“走马席”,即无论亲朋疏厚,还是不认识的人都可以进来吃,吃完就走,主人再重新摆上菜色,等待另一批客人的来临,接连不断。这后一种席式一般是较有钱且较慷慨的人家才会这么做。在旧社会,潮人攀比心强,十分爱面子,有俗语“无脸当死父”之说。因此,凡生了男孩的人家都十分注重办丁桌,并以办得体面为荣。即使是贫苦人家,为了不失面子,便四处借钱,造成负债累累,或者是忍痛卖了哥哥,将所得之钱用来应付沉重的办桌费,这就是人们常说的“生阿细卖阿大”这一俗语的来历。解放后,由于时代在前进,思想在进步,潮人虽仍有元宵办丁桌的习俗,但多改为在自家里进行,且单限于宴请较亲的亲戚和较好的朋友,丰俭由人,无人计较。
除了举办庆三朝、庆满月、庆周岁等祝贺婴儿诞生活动外,潮汕民间,为使婴儿顺利长大,又有一系列民俗活动。有的人会购买耳环、脚镯给小孩佩戴,据说这样就可以使小孩长寿。有的将小孩的生辰八字,交给算命先生收禁。收禁的法子,就是把小孩的生辰八字写在布上,放入坛里,算命先生念咒作法后,为求收禁的孩子请来一张神符。然后,做母亲的便将神符缝在—个红布袋里,让小孩随身带着,等到来年新正才将神符交付给算命先生开禁。揭西县客家地区还有为初生男孩买新摇篮之俗。买者以摇篮睡过的男孩越多越好,即使破了,补了再用。当双方放在祖祠里的价钱讲妥之后,买者要另给卖主一个红包,卖主则说些诸如“千子万孙,长命富贵,财丁兴旺,万事如意”之类的祝福语。如果家里有摇篮曾睡过有出息的孙子,则被视为家宝。同族之中有新生儿的,也乐意登门求借,以希望其儿子今后也能出人头地。以后交还摇篮时,也要象买一样送红包给主人。好的摇篮会世代传下去,如果碰上睡过摇篮的婴儿夭折,那么人们会毫不犹豫地把摇篮丢落河里,让秽气随水漂走。

周哲(2014-11-03)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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