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现代史

家乡区县: 福建省平潭县

中华民国实行省县二级制。民国元年(1912年)10月14日,废厅置平潭县,仍属福州府。

民国2年废府置道,平潭属东路道。民国3年东路道改名闽海道。民国16年道废,平潭直属省辖。民国22年11月“福建事变”,在福州成立中华共和国人民革命政府,福建划分4省,平潭属闽海省。“福建事变”失败后,民国23年7月,国民政府将福建省划分10个行政督察区,平潭属第一行政督察区;民国36~38年平潭改由省政府直辖。

民国38年5月6日,平潭人民游击支队攻克平潭县城,13日成立平潭县人民政府,属中国共产党闽中工作委员会领导。民国38年7月3日至9月15日,国民党73军和74军军部及其51师以及天九部队占据平潭。民国38年9月16日,平潭解放。9月23日,再次成立平潭县人民政府,属福建省人民政府第四行政专员公署管辖。

邓煜伟(2014-11-04) 评论(0


文章内容由网友提供,不代表本站观点

如果您喜欢这篇文章,就送梧桐子“”支持吧!

已获得0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