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由来

家乡区县: 江苏省如皋市

如皋有许多与众不同的地方,这也是我到外地上学才深刻感受到的,比如说喜欢喝玉米粥,当然,在节日风俗习惯上也很有特色。

一、春节

正月初一为春节,亦称过年。解放前,大家小户于清晨(12点以后)燃爆竹烧利市,烧利市的祭物有荤、素之分,荤为猪头(神)、鱼、鸡;素为米、盐、豆腐。然后验鸟语定凶吉,装香点烛拜神,晚辈向长辈拜年请安。许多人还破晓上狼山烧头香,至大圣殿听“判语”((扶箕),以求菩萨保佑。早餐食汤圆,但忌全部吃光,须留几个“存仓”。(一天不动刀)其后尽情玩乐,各寺庙热闹非凡,玩牌赌博之风盛行。家住江滨的农村妇女,喜到江边观涨潮,谓之“看海”。还有人在鲤鱼身上系红线后放进长江,称为放生。郊区农民一早就去“种田”,即象征性地在田地四角锄几下,后送香至土地庙,求土地公公保佑五谷丰登。天黑即睡觉。禁扫地倒水,忌污言秽语。解放后,春节沿袭传统中精华或无害之俗,摒除赌博、迷信等陋俗,并开展拥军爱民活动,举行游艺、舞会。80年代后,春节看电视已逐渐形成习俗。

二、元宵节

正月十五为元宵节,亦称上元节,俗称正月半。南通旧时从正月十三开始上灯,正月十八落灯,有“十三、十四神看灯,十五、十六人看灯,十七、十八鬼看灯”之说,并有“上灯圆子落灯面”之举。城隍庙中看灯的人络绎不绝。明末清初,城中包壮行家做出的彩灯闻名远近,称为“包灯”。这天,乡下尚有出嫁女请娘之俗。傍晚,农家有煨百虫、放烧火、爆白花之举。人们还要请坑三姑和灰堆婆婆解答疑难问题。解放后,城市元宵活动以灯会为主,在文化宫、文化馆、公园等地设灯景,供群众观赏娱乐。

旧时民俗公约,日常敲锣视为报警,故儿童平时不得敲锣戏弄,但到春节期间则可尽兴玩耍,天黑亦无防,尤其正月灯节期间,更不受时间限制了。

每到元宵节,城内东大街小关帝庙(在南通电影院附近,今已建为证券大楼),自发举行锣鼓比赛。届时不必邀请,自愿组队参加。比耐力,以坚持时间长短论输赢;比锣鼓点,是否整齐,有花头又不离谱。

小关帝庙内的大殿原有一大鼓,每年照例由城东望江楼外严家锣鼓班使用。鼓为众音之帅,由此成为赛会中之主流,如某一队不按规则乱敲,常群起而攻之。被抢锣鼓再逐出场外之事亦有发生。占俗凡届元宵夜尽情狂欢,城开不夜。所以,闹元宵可持续到深夜,匹邻亦不可干涉。

昔日元宵节那一浪高一浪的锣鼓声,震撼着通城的夜空,全城充满对新—年希望的激昂的气氛,是小伢儿和大人们最快活的节日。

“放烧火” 南通民间“放烧火”的风俗,起源于远古人们对火和火神的崇拜。远一点的可以翻翻《诗经》:“去其螟塍,及其蟊贼,无害我田雅。田祖有神,重畀炎火。”说的就是乡野阡陌农夫手执火把驱虫赶兽,护卫田禾的情形。近一点的可以看看我们的老前辈、清道光初南通诗人李琪的《崇川竹枝词》:“山村好是晚风初,烧火连天锦不如,但祝麻虫能照尽,归来沽酒脍池鱼。”诗后原注:“元夕放烧火,谓之照麻虫。”这首民歌体的小诗告诉我们,当年南通民间 “放烧火”的场面十分宏大壮观,连城里的红男绿女、骚人墨客都要赶去争看热闹

“放烧火”的时间有多种说法,俗谚有云:“三十夜子送百虫,一送永无踪”,农人们回忆的日子有正月半、正月十八、二月二、二月十三、二月十九等等。形式大致相似。

史载,元宵节傍晚,农家把田头的稻根杂草堆积燃煨,称之“煨百虫”,另将路边、坟地、沟岸、荒地乱草烧掉,谓之“剿虫窝”。入夜“放烧火”,用芦苇或茅草,扎成碗口粗细的草把,沿田边挥舞,并疾走高呼“正月半,二月半,家家户户放烧火;别人家的菜长得铜钱大,我家的菜像盘篮大;别人家的菜烂掉了,我家的菜卖掉了;我家的萝卜石磥“壮”,别人家的萝卜才在长。”等等,以祈祷五谷丰登、国泰民安、天下太平,百姓能安安稳稳地过上好日子。人们以火把的大小,亮暗,奔跑的速度相比较,还以火之红白颜色来预测该年的水旱情况。其时,城里人登文峰塔和狼山观看者甚多,称为“看烧火”。

发端于火崇拜的“放烧火”、 “火把节”,是整个中华民族乃至世界各民族在孩提时代共有的信仰,只不过名称不同、形式有异而已。随着时代的发展、社会的进步,这种古老的习俗,在有的民族有的地区变异了,消亡了,而在有的民族有的地区中却得以保留和延续。作为汉民族集居、地处沿海发达地区的南通,能够奇迹般地在汉民族地区惟一保留“火把节”孑遗,其蕴藏的文化内涵确实是“非同一般”。它值得南通人民引以为自豪。而今,它早已从当初的持炬打傩、驱虫赶兽,演变成为农村群众性的自娱自乐活动。2003年,央视和南通市政府联合组织拍摄《正大综艺》栏目《节日缤纷》把它搬上荧屏,让更多的人了解南通,了解这一奇俗。

三、二月二

农历二月初二,有家家带女儿之俗,谚云:“二月二,家家人家带女儿,不带女儿是穷鬼儿,女儿不来要烂腿儿,女婿不许她家来是肉龟儿。”殷富之家带女儿要办起丰盛的家宴,即使是家境窘迫的娘家,也得象征性地小酌一番,没有亲生女儿的还得请“干女”。此俗沿袭至今。

miss 妍(2014-11-04)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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