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振勋(1840-1916)近代华侨资本家。字弼士,号肇燮。大埔人。
1856年赴荷属巴达维亚(今印尼雅加达)谋生。后获准承包酒税、典当税及一些地区的鸦片烟税,获巨利。从1866年起,先后开办裕和、亚齐、笠旺、万裕兴垦殖公司,东兴矿务公司,广福、裕昌轮船公司等,成为南洋巨富。1892年后历任清政府驻槟榔屿首任领事、新加坡总领事、中国通商银行总董、粤汉铁路总办、佛山铁路总办。
1894年后在国内投资兴办烟台张裕葡萄酿酒公司、广厦铁路公司、广西三岔银矿、惠州福兴玻璃厂、雷州垦牧公司等。1903年获赏侍郎衔,三品京堂候补。主张抵制洋货,以商战收回利权。1905年赏头品顶戴,补授太仆寺正卿,继任商部考察外埠商务大臣、督办铁路大臣。
1910年任全国商会联合会会长。1912年后,历任袁世凯总统府顾问、工商部高等顾问、南洋宣慰使、华侨联合会名誉会长等。1915年发起组织赴美实业考察团,筹办中美银行。还热心捐资办学。1916年9月12日病逝于巴达维亚。
2 生平经历
1904年10月26日,南洋华侨巨商张振勋因捐巨款办实业受到清廷封赏和重任。张振勋,1841年12月21日生,广东大埔县人,早年飘流海外。14岁到达荷属巴达维亚,充当杂工,稍有积蓄,即租地经营垦植椰子、橡胶,后又投资锡矿和航运、银行等业,取得了卓著成效。张氏对于振兴祖国工业也投了不少资本。除办佛山机器制造厂、广州机器织布厂以及玻璃、盐务、银矿等之外,1895年在烟台创办张裕葡萄酒厂,该厂所产酒品享誉中外。
1903年张振勋捐资20万两兴办路矿学堂,清廷赐以侍郎,衔为三品京堂候补。次年10月,张振勋上书,陈述振兴商务12条款,建议清政府采取招商的办法承办农工路矿,提倡抵制洋货,以商战的办法收回失去的利权等。在朝野中引起很大的反响。清廷表示要采纳他的建议,并赏给他头品顶戴,补授太仆寺正卿;任命为商部考察外埠商务大臣兼督办闽广农工路事宜。张振勋受爵回到南洋后,在槟榔屿复捐资8万元创办中华学校,并在南洋筹设华侨总商会。
2.2 创建葡萄酒厂
3 商业主张
50岁出头以后,张振勋亦商亦官,先后做过驻新加坡总领事、粤汉铁路督办等职。1904年获光绪帝第三次召见,并被任命为督办闽粤农工路矿大臣和商部考察外埠商务大臣。就在这年的11月,张振勋给商部写了一份奏折,将他吸收利用侨资的计划和盘托出。其主张有这样三个要点:
第一、在工作切入点上,由于“外埠华商,籍隶闽、粤者,十人而九,其拥厚资善经营者,指不胜屈”,所以“振兴商务,尤非自闽、粤等省入手不可”。
第二、在具体做法上,商部派要员周历各埠切实开导时,讲究的是“动之以祖宗庐墓之思,韵之以衣锦还乡之乐”,要拨动华侨乡情那根敏感的神经。
第三、在发展顺序上,先由督办在闽粤“凑集华资,认真提倡,选择要地,筑路一段,开矿一区”,等到“著有成效昭示大信”之后,“再劝华商出其资财,承办各项公司,极力经营”,并“由南至北,逐步扩充”。
张振勋的奏折得到商部赞张振勋不仅提出吸收利用侨资的主张,而且还身体力行回国办厂。其中值得称道的是,1894年他出资300万银元在山东烟台创办的张裕葡萄酒公司。这个公司一直延续至今,该厂生产的上等葡萄酒被列为中国名酒之一。
4 人物逝世
1916年9月,张振勋在印尼巴达维亚病逝,享年75岁。遗体运回家乡安葬,途中荷兰及英国殖民当局下半旗致哀,百姓则点香路祭。人们用各种方式来悼念这位曾叱咤风云的商界奇才。同,并呈报光绪帝获得批准。当然,今天的吸收利用华侨资本与清朝末年不可相提并论,不过上述这些见解即便是一百多年后来看,依然能给人启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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