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正秋(1888~1935),字芳泽,别名伯常,笔名药风,峡山都盐丁(今属成田镇)人。出生于上海,7岁随母回家乡,在私塾受启蒙教育,9岁又随母往上海,14岁肆业于上海育才公学。自幼聪慧,博学多艺,擅写文章。早期受新文化运动的影响,先后在《民言》、《民呼》、《民吁》、《民主》等报刊上发表以评“皮簧戏”为主的“丽丽所剧评”。主张改革旧戏,提倡新剧,并抨击当时腐败的政治,深得国民党元老于右任的赏识。曾应于右任之约,在《民主》报副刊发表《粉墨场中的杂货店》一文,有力地揭露旧社会封建礼教的罪恶。他既批判纯艺术自然主义,又反对戏剧为茶余饭后消遣娱乐品。辛亥革命后投身于电影事业。民国2年(1913)组织新民社,编演《恶家庭》等话剧;又编写了电影剧本《难夫难妻》,并与张石川联合导演这部电影。这是我国电影史上第一部故事片。民国5年编写哑剧《隐痛》、《皇帝梦》,并亲自登台演出,揭露袁世凯罪行。民国14年创作《孙中山之死》,亲自扮演孙中山获得好评,轰动剧界。民国12~15年连续编导《孤儿救祖记》、《苦儿弱女》、《好哥哥》、《小朋友》、《小情人》、《一个小工人》等6部儿童故事片,成为我国这一时期儿童电影创作的代表人物。20世纪20年代初期,与同仁合资创办明星影片公司,并开创明星新戏学校,自任校长。郑正秋呕心沥血,拓荒创业,培养出蔡楚生、胡蝶等影剧精英。民国20年任首届潮州旅沪同乡会会长。“九?一八”事变后,郑正秋积极投身抗日救国运动,募款支持东北马占山等抗日部队,多次向国民政府上书要求抗日,并发表政论文章,抨击当局妥协和不抵抗政策。民国21年在上海参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群众性组织─中国电影文化协会。先后编导电影《自由之花》、《姐妹花》、《再生花》,被誉为“三花出世,万人争迎,明星基础,赖以永固”。《姐妹花》在上海上映,连续两个月爆满。民国24年在莫斯科举行的国际电影展览会上,《姐妹花》获得好评。近50年后的1982年,《姐妹花》在意大利上映,博得外国朋友赞誉,轰动国际影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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