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学名宦林希元

家乡区县: 厦门市同安区

林希元,初督学岭南,继授大理寺评事。上书直言,揭露宦官搜刮地方民财,贿赂朝廷权幸。奏疏有“纵鹰犬以鱼肉吾民”之句,触怒了朝廷,被解官归家。后由正直朝臣举奏,复起为大理寺丞。辽东发生兵变,林希元评论“兵变起于姑息政策”又得罪了朝廷。嘉靖十四年(公元1535年)谪知钦州,翌年7月抵任,嘉靖十八年(公元1539年)10月任满,升广东按察司佥事。林希元知钦州3年期间,“兴利除弊,约身裕用,严正不挠,豪猾屏迹。”其所纂《嘉靖钦州志》,是研究明朝南方的政治、经济、军事、农业、社会生活等的珍贵资料,是一份宝贵的文化历史遗产。今举数事以志其在钦从政之勒。林希元,字茂贞,号次崖,福建同安县人山头村人(现翔安区垵山大队山头村)生于明成化十八年(1482年),卒于明嘉靖四十五年(1567年),享年85岁。明正德十二年(公元1517年)进士。

杨雅君(2014-11-05)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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