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水民间的灯采,历史悠久,丰富多彩,是在晋朝时,先民就有灯采活动。到宋、明、清,全县盛行龙灯、狮灯(狮耙)、蚌壳灯、采莲灯、花灯、戏文灯、河灯、鳌鱼灯等灯采活动。每逢春节、元宵或其它重大喜庆节日,城乡人民的灯采活动更为活跃。清末民初,吉水各地形成独具风格的地方灯采,如盘谷的鳌鱼灯、长龙、黄桥、尚贤、西沙等乡的百节龙,金滩的虾蚣灯,兰下村的花灯和彩龙,白沙的三节龙,水田西流的藤盘舞,金滩白沙的茅柴船(河灯),都独具风格。建国后,特别是农村土地改结束时和农村社会主义改造高潮之际,城乡到处举行灯采表演以庆祝胜利。1958年,虾蚣灯、鳌鱼灯、藤盘舞均参加了省、地会演,其中鳌鱼灯表演获得省地优秀节目奖。“文革”期间,灯采活动基本停止。1978年以后,全县民间灯采活动复苏,水西各地的灯采活动更为频繁,有90%的村子玩耍灯采。各类灯采150多种,可分为:
(1) 动物型的:鳌鱼、狮、虎、猴、狸、象、凤凰、虾蚣、蚌壳、鲤鱼灯采等36种。
(2) 神话、戏文人物:《八仙过海》、《陈姑赶船》、《白蛇传》、《乾隆游江南》、《唐僧取经》等37种。
(3) 器具型的:藤盘(盾牌)、瓶、钵、船、牌灯、马灯、伞灯、兰花等39种。
(4) 其他的:宫灯、风灯、河灯、西瓜灯、宝莲灯等16种。
吉水灯采品种繁多,演出场面壮观,吉水因而被评为“江西省灯采之乡”。
在1999年国庆50周年庆祝活动中,文峰、文水、黄桥的龙灯,盘谷的鳌鱼灯,金滩的花灯,在县人民广场龙腾虎跃,引万人空巷,让外人叹为观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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