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收入:城镇居民人均增收871元,农村居民人均增收371元。兑现粮食直补、良种补贴资金84万元,免征农业税945万元,人均减负22.5元;全县19932人纳入低保,发放城乡居民低保金806万元,发放2568名下岗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367.5万元。建立革命“五老”人员大病医疗救助基金及中小学贫困学生助学基金,完成800人的“造福工程”搬迁。电话用户达10.2万户,成为全市首个电话用户超10万的县;移动电话用户8.1万户,增长32%。全县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4890元,增长13%;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3088元,增长6%。
社会事业:建成全市第一个县级城乡教育网,撤并完小9所、初小20所,新办民办完全中学1所、职业学校1所;普高招生4191人,万人口在校高中生数增长11.7%。全年实现城镇新增就业2419人,下岗人员实现再就业1426人,再就业率达72%,城镇登记失业率为全市最低,被评为全省就业再就业工作先进县;加大劳动保障监察和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力度;实施农村劳动力各类培训5.5万人次,新转移农村劳动力1万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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