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具一格的少数民族

家乡区县: 内蒙古鄂伦春自治旗

   鄂伦春族是中国55个少数民族之一,语言使用鄂伦春语,属阿尔泰语系满-通古斯语族通古斯语支,分布在内蒙古自治区和黑龙江省交接处的大小兴安岭中,特别是在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盟鄂伦春自治旗。人口约8200人(2000年)。“鄂伦春”是民族的自称,是“山岭上的人”之意,也有解释为“使用驯鹿的人”。他们大部分生活在黑龙江,内蒙古地区。有人把鄂伦春人称为马背上的民族,他们的确是精骑善射的民族,世世代代在大、小兴安岭的森林里以狩猎为生。鄂伦春人无论男女老少均有极强的射击天赋,由于鄂伦春人所居住的环境中,是以狩猎为最主要的食物来源,致使射击成为鄂伦春族可以说是必不可少的、最为基础的生活技能,背着猎枪去上学、串门在正常不过,如同藏族男子的佩刀一样,几乎是必不可少的。早年,他们居无定所,过着游猎生活。解放前,私有制虽然确立,但鄂伦春族还保留着原始公社的残余。鄂伦春族人普遍信仰萨满教,崇拜自然物,相信万物有灵。盛行对祖先的崇拜。俄罗斯人叫他们奥罗奇人。鄂伦春族、鄂温克族、达斡尔族总称索伦部。先属清庭理藩院直辖,后属黑龙江将军布特哈总管衙门。古为东胡之地。汉时为匈奴左地,后汉时为拓跋鲜卑所居。清,属黑龙江将军布特哈总管(副都统)管辖的游猎地区,为索伦部(后改为布特哈部)狩猎地。民国时期属布西设治局(详见本站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沿革介绍)。  新中国成立后,党和政府关心鄂伦春人的生活,在依山傍河的地方为他们建造新居,把他们从散居的山里请下来。1953年,鄂伦春人实现了定居,一步跨越千年,结束了原始社会生活。鄂伦春族是我国11个从原始社会末期直接进入社会主义社会的少数民族之一。
   鄂伦春族信仰萨满教,崇拜各种自然物,相信万物有灵,但以崇拜祖先为主。图中所示的是一套女萨满服。鄂伦春族没有职业撒满,早期的撒满通常由女性担任。鄂伦春族萨满服与她的日常传统服装取材相同,都是用皮料作为衣服的主体面料,但鄂伦春族撒满服的一个显著的特点是对称,衣襟采用对襟、扣袢连接的形式,领型为左右完全对称的披领,前襟所示的金属饰物和服装贴片以及刺绣也是完全对称的,体现一种均衡的秩序美。萨满服中腋下所挂的各色布条是信徒给的,布条越多,说明撒满的神通月大,神威越高。

沿途的风景(2014-11-06)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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