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历史--以花命名

家乡区县: 攀枝花市仁和区

1965年3月4日,当时负责考察川滇交界地区钢铁基地建设的人回到了中央,当时毛泽东问考察队的人:“那地方叫什么名字?”回答是:“这地方没名字,只有一个7户人家的小村庄,村子里有一棵树,叫攀枝花。”毛泽东笑到:“那就叫它攀枝花吧!”因此,攀枝花这个地名由此而得来。为开发攀枝花铁矿资源,着手组建城市,初名为攀枝花特区。由于当时中国处于特殊历史环境,而攀枝花又是“三线建设”的重点布局,为了对外联络的需要,1965年5月攀枝花特区改名为渡口市。 1987年,渡口市更名为攀枝花市

解放后:1951年在会理、德昌部分地区,建立迷易县,次年更名为米易县,隶于西康省西昌专区。1955年,西康省撤销,会理、米易及盐边等县,随西昌专区重隶四川省。市境江北西部地,初属云南省丽江专区华坪县,江南地属楚雄专区永仁县。1958年,合永胜、华坪两县为永华县,永仁县并入大姚县,市境两地亦随之改属。1961年,重新恢复华坪县及永仁县建制,市境江北西部地重隶华坪,江南地仍属永仁。[5]

1965年1月7日,中共西南局向中共中央、国务院作了《关于成立渡口工业区政府的请示》,建议在渡口工业区党委统一领导下,成立一个工业区人民政府。

1965年3月,攀枝花开始大规模兴建。初划为特区,后定为省辖市。

1965年2月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作出《关于成立攀枝花特区人民委员会的批复》;3月20日,攀枝花特区人民委员会正式成立;4月,国务院批复四川省人民委员会的请示,同意攀枝花特区对外改称渡口市,划定区域范围总面积1411.96平方公里,地跨金沙江两岸。

1965年设市时,将云南省永仁县仁和区的17个公社、大田区的10个公社,华坪县大兴区的10个公社和四川省盐边县的4个公社划入,后又将会理县红格区的新民、安宁公社划入,经渡口市人民委员会决定,将以上划入的43个公社,建置大河、大田、金江、玉泉4个行政区。

1973年2月,将大田、大河、玉泉、金江4个行政区合并为郊区,另设立东区、西区两个城区。东区所辖炳草岗是全市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市委、市政府设在此处。以后,郊区又改为仁和区,并分别于1974年和1978年先后从永仁县划入两个乡,从会理县划入4个乡。1978年,原属西昌地区的米易、盐边两县划归渡口市。

1965年3月20日,徐驰宣布渡口特区人民委员会成立。

1965年5月30日,国务院秘书厅制发了“四川省渡口市人民委员会”印章,由四川省人民委员会转发给渡口市人民委员会启用。

1974年10月,经国务院批准,将永仁县的平地公社(不含落水涧、大麻塘、小石桥)3个生产队和大龙潭公社,划归渡口市。

1978年7月,四川省决定将会理县红格区所属的红格、新九、猛新3个公社,和爱公社的4个生产大队,划归市辖。

1978年10月,四川省报请国务院批准,将西昌专区之米易县和盐边县,划为渡口市辖县。

1986年渡口市重新启用攀枝花市名。

1987年,渡口市正式恢复用名——攀枝花。

钟凯204(2014-11-06) 评论(0


文章内容由网友提供,不代表本站观点

如果您喜欢这篇文章,就送梧桐子“”支持吧!

已获得0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