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产地域产品/地理标志产品在我国已经有12年的发展历史,然而对于中国的广大消费者而言,还有很多人对其一无所知或知之甚少。那么究竟什么是原产地域产品/地理标志产品呢?梧桐子这就为您详细说明。
1999年8月17日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施行《原产地域产品保护规定》,此规定指出:“原产地域产品,是指利用产自特定地域的原材料,按照传统工艺在特定地域内所生产的,质量、特色或者声誉在本质上取决于其原产地域地理特征并依照本规定经审核批准以原产地域进行命名的产品。”
按照上述规定,我们可以总结出原产地域产品包括四方面的基本特征:
1、产品原材料来自特定地域;
2、产品按照传统工艺进行生产;
3、产品要在特定地域内进行生产;
4、质量、特色或声誉在本质上取决于原产地域地理特征。
同时,作为原产地域产品必须是依照规定程序经主管机构审核批准并以原产地域名称予以命名的产品。
2005年7月15日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并废止《原产地域产品保护规定》,此规定指出:“地理标志产品,是指产自特定地域,所具有的质量、声誉或其他特性本质上取决于该产地的自然因素和人文因素,经审核批准以地理名称进行命名的产品。”
地理标志产品包括:
(一)来自本地区的种植、养殖产品。
(二)原材料全部来自本地区或部分来自其他地区,并在本地区按照特定工艺生产和加工的产品。
中国原产地域(地理标志)产品的发展
1999年8月17日,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了《原产地域产品保护规定》,标志着有中国特色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制度的初步确立。
2000年1月31日,绍兴酒成为中国第一个受到保护的地理标志产品。
2005年6月,质检总局在总结、吸纳原有《原产地域产品保护规定》和《原产地标记管理规定》的基础上,制定发布了《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之后废止了《原产地域产品保护规定》。这个规定的制定、发布和施行标志着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制度在中国的进一步完善。
截止2009年9月,国家质检总局已经受理地理标志保护申请1070件,对国内932我还地理标志产品实施了专门保护。
截至2011年5月,中国已对1192个产品实施了地理标志保护,其中有6个为国外产品。
总结:从上文所述内容我们可知《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是《原产地域产品保护规定》的进一步发展、更深一层次的升华。原产地域产品和地理标志产品所指的是同一事物。也许因为“原产地域产品”从中文字面上更容易理解其含义,所以中国人更习惯于称某一产品为原产地域产品;而“地理标志产品”却更加的国际化,在国际上大家对原产地域产品都称之为“地理标志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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