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原产地域产品保护的意义是重大的,成为原产地域保护产品,从法律的角度而言已经受到国家的强力保护,已经在明确的定义上与同类产品的其他产品区别开来。俗话说:“橘生淮南则为橘,生于淮北则为枳”,不同的地理环境,不同的生长气候,会使同一种事物发生一些质的变化,而这些变化就会产生优胜劣汰。那么如何使这些优胜者的名声传播得更远,又防止他人以次充好呢?顺运而生,原产地域产品保护制度在这方面提供了法律保障。实行原产地域产品保护的意义总体可以归结为以下三方面:
1、有利于保持和提高原产地域产品原有的质量和特性;
原产地域产品的质量和特性涉及当地特有的自然环境条件,包括气候、土壤、水源等因素,也往往涉及特定地域的传统工艺等人文因素,是当地的经济文化精品,也是一项历史遗产。通过立法建立原产地域产品保护制度,以原产地域命名、使用原产地域专用标志的方式,规范原产地域产品生产条件、产品标准,使其原有的质量和特性得到保持和提升,保护并使之发扬光大。
2、有利于提高产品的信誉度,增加商品的附加值;
通过法律制度,使原产地域范围以外的生产者,不得使用、不得冒用原产地域专用标志,一方面会使合法使用这种专用标志的生产者受到信誉上及经济上的保护,维护公平竞争;另一方面使消费者能购买符合要求的商品,保护公众利益。
3、有利于利用WTO规则,保护原产地域产品;
原产地域产品保护制度自始就与国际贸易关联密切,经过百余年的发展完善,原产地命名与专用标志已成为一项国际公认的知识产权而受到保护,在推广民族精品,提升产品国际竞争力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目前,欧盟有原产地域保护产品1000多种,法国就有423种,其中法国的香槟酒、干邑酒尤为著名,我国已获得原产地域产品保护的有绍兴酒、龙井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