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县中小企业、乡镇企业的服务者——叶县工信局

家乡区县: 平顶山市叶县

叶县工业和信息化局是为全县信息化工作、中小企业和乡镇企业、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服务的县政府工作部门。内设办公室、政策法规股、规划和科技股、工业经济运行办、信息化股等16个职能股室,并设信用担保服务中心、民营企业投资代办中心和民营企业投诉中心。现有人员25名。

单位地址:县政府办公大楼一楼东头

联系电话:8053465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工作的协调和督查;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工作;承担安全保卫、保密等工作;承担政务公开、新闻宣传工作;编报部门预决算,管理专项资金的使用,组织实施行业内部审计和绩效检查;提出有关行业财税、价格、金融等政策建议;指导行业的财务管理,负责机关财务、资产管理等工作;承办对外合作交流有关事宜。

(二)政策法规股。研究新型工业化的战略性问题;组织研究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战略,提出政策建议;组织工业和信息化建设地方性规章、规章办法的起草和协调工作;负责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承担重要文件的起草工作;承担机关信息工作;组织拟订并监督执行全县工业、通信业、信息化的产业政策,提出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工业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及管理创新的政策建议;拟订和修订全县产业结构调整目录的相关内容,参与投资项目审核;制定并组织实施相关行业准入条件,会同有关方面实施汽车、农药的准入管理;承担县政府减轻企业负担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

(三)规划和科技股。组织拟订全县工业、通信业、信息化发展战略、规划;提出工业、通信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及国家对口部门、本省、本市和本县工业结构调整、高新技术产业化、工业企业改制和科技创新等用于工业、通信业和信息化财政性建设资金、技术改造资金安排的建议;承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核的相关工作;拟订工业和信息化科技发展战略、规划;组织实施有关国家、省、市和县科技重大专项、重大产业化示范工程,推动技术创新和产学研结合;承担行业科技成果和情报管理工作;组织拟订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负责技术基础工作,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

(四)工业经济运行办。监控全县工业经济运行态势,组织解决工业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研究提出工业经济运行方面的政策建议,提出动用国家重要储备物资的建议,组织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负责协调全县综合运输、工业运输和外贸货运工作;组织贯彻工业行业技术法规和行业标准;负责全县工业的统计工作。

(五)节能与综合利用股。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通信业、信息化的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政策;参与拟订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规划和污染控制政策;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监督、指导全县电力资源的管理工作;研究提出全县电力工业发展政策和建议;拟订全县电力工业的发展规划和年度发电量计划;监管电力资源调度,监督电力行政执法,规范电力经营行为;协调处理电网运行、电力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

(六)中小企业局。负责全县中小企业发展的宏观指导,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推动完善中小企业创业辅导、信用担保等社会化服务体系;提出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安排建议,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指导和推动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的区域性合作、专业化协作,承担产业集聚区示范基地、新型工业化示范基地、产业转移对接工作;负责全县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的统计工作;负责信用担保机构和小额贷款公司审核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对各乡(镇)县域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情况的协调、督查及考核;承担县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县全民创业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七)安全生产股。指导工业、通信业、信息化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指导重点行业排查治理隐患,参与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参与组织民品项目的立项、评审、鉴定、验收工作;负责全县民爆器材生产的管理工作。

(八)原材料工业股(县禁止化学武器公约事务办公室)。承担钢铁、有色、黄金、稀土、铝矾土、石化(不含炼油)、化工、建材等的行业管理工作;研究国家、省、市内外原材料市场情况并提出建议;承担县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的组织协调工作;承担农业化学物质行政保护有关工作。

(九)装备工业股。承担通用机械、汽车、民用航空、民用船舶、高压特高压电器、煤矿机械、轨道交通机械制造业等的行业管理工作;拟订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依托国家、省、市、县重点工程建设协调有关重大专项的实施,推进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

(十)消费品工业股。承担轻工、纺织、食品、医药、家电、工艺美术等的行业管理工作;组织落实国家食盐、糖精的生产计划;承担盐业和国家储备盐行政管理、中药材生产扶持项目管理、县级药品储备管理工作;承担县城镇集体工业联社日常管理工作。

(十一)煤盐化工产业股。承担全县煤化工、盐化工行业管理工作;研究编制煤化工、盐化工发展规划、行业政策和技术标准并组织实施;依法规范和整顿煤化工、盐化工行业生产和经营秩序;会同有关部门按规定权限核准、审核煤化工、盐化工行业技术改造项目;负责煤化工、盐化工生产许可、经营许可管理工作。

(十二)信息化股。指导推进信息化工作,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协助推进重大信息化工程;指导协调电子政务和电子商务发展,协调推动跨行业、跨部门互联互通;推动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共享;促进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的融合;协调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协调推进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等基础性工作;指导监督全县政府部门、重点行业的重要信息系统和基础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承担信息安全应急协调工作,协调处理重大事件;承担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材料、航空航天、信息产业等工业行业管理工作;组织协调重大系统装备、微电子等基础材料的开发和生产;组织协调有关重大工程项目所需配套装备、元器件、仪器和材料的国产化;促进电子信息推广应用;按规定权限审核高技术产业建设项目有关事宜;指导软件业发展;拟订并组织实施软件、系统集成及服务的技术规范和标准;推动软件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进软件服务外包;指导协调信息安全技术开发;承担县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三)无线电管理办公室。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无线电管理的法规和政策,编制全县无线电频谱规划;负责全县无线电频谱资源的划分、分配与指配;依法监督管理无线电台;协调处理军地间无线电管理相关事宜;负责无线电监测、检测、干扰查处工作,协调处理电磁波干扰事宜,维护空中电波秩序;依法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负责无线电安全保障工作;承担县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四)人事教育股(机关党委)。指导行业队伍建设、职工培训、职业准入、职业技能鉴定和就业服务工作;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人事管理、机构编制等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离退休干部工作股。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十五)行政审批服务股。负责本部门的行政审批事项服务工作。

(十六)信访稳定股。负责本系统的信访稳定工作。

小思(2014-05-10)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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