矛盾的存在,固然不能回避,亦非一朝一夕可以化解。作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不可能在法律法规的条款中寻求突破,就必须在依法行政框架下,通过解放思想,创造性履行监管职能,力争让有限的资源发挥出最大效用。在当前形势下,要保证流通领域安全,必须抓好五个方面。
(一)必须依靠宣传发动。要提高上市食品的安全水平,就必须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经营者和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在商品的进货和销售环节构筑两道天然屏障,有效堵塞不合格食品上市流通渠道。一方面,按照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生活的要求,充分利用各种资源,拓宽渠道,通过网站、报纸、电视、短信、会议、宣传小册子以及上街、下乡互动宣传等形式,让人民群众了解食品安全的基本常识,掌握鉴别假冒伪劣食品的基本方法和依法维权的基本程序,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增强他们的防范能力和监督能力。另一方面,要切实加强对食品经营者的守法经营和文明经营的教育,通过法律培训、案例讲座、座谈研讨、参观样板等活动,大力宣传国家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食品经营安全方面的知识,使食品经营者学法、懂法、守法。
(二)必须依靠办案驱动。要规范流通领域的食品经营秩序,案件查办无疑是一个有力手段。合理运用好办案手段,能够增强对经营者的震慑力,确保法律法规的贯彻到位。一方面,加大对商品质量监测不合格案件的后续处理力度,改变处罚过轻或不到位的现状,发挥商品监测的最大效能;另一方面拓宽办案领域,提升办案层次,形成对违法经营的高压态势,树立部门在食品流通环节的执法权威。
(三)必须依靠重点带动。食品流通领域点多、面广、线长,在人手少、任务重的矛盾下,如果“眉毛胡子一把抓”,有可能什么都做了,但什么都不到位。因此,在食品安全的监管工作当中,一定要找准主要矛盾,通过“牵一发”去“动全身”。流通领域的重点是什么?首先,商场超市、集贸市场规模大,实力厚,基础比较好,只要下了功夫,就有可能取得立竿见影的效果,而且能够直接形成对小食杂店的辐射和挤压效应。其次是批发经营户。另一方面,要利用好监测手段,进一步提高监测的社会影响力。
(四)必须依靠创新触动。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进步,食品经营主体和食品品种与日俱增,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作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因此,在食品的监管工作中,必须与时俱进,用新方法解决新问题,用新举措开创新局面。以贯彻落实503号令为例,广大食品经营者普遍反映,用传统的纸质账簿建立购销台账,存在效率低下、容易出错、搜索繁琐等缺点,可操作性不强。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应该逐步采用先进的电子监管系统、食品备案信息系统,尝试以软件录入代替手工记录,提高建账索票的效率。逐步实现经营者实行进货台帐管理、消费者进行信息查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实施监督管理三位一体的平台。相信随着该系统的完善普及,我县的食品安全监管水平将迈上一个新台阶。
(五)必须依靠政府推动。保障食品安全,既是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法定职责,也是和谐社会的重要根基,与党和政府形象,与地方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息息相关。我们要以此为出发点,积极争取政府的支持,借助政府力量,一方面,解决生产、消费环节的突出问题,减轻流通环节压力,另一方面,争取将部门工作上升到政府层面,扩大部门工作的公信力和约束力。当前形势下,一要争取经费支持。争取政府加大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经费投入,合理增加流通环节食品日常抽检经费和专项检测经费,为流通环节配置必备的食品监测、检验设备和执法装备,提高行政监督、技术监督的整体水平。。二要争取源头治理。一方面,促使政府推广“集中加工场”模式,鼓励村(社区)或私人投资设立食品加工场所,由政府适当给予政策扶持,吸引分散经营的“地下”工厂入场经营,务求使地下作坊浮于水面,由“黑”变“白”,并推动市场与“集中加工场”对接挂钩,保证上市食品来源渠道合法。另一方面,争取政府把清理地下作坊作为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对村(社区)年度工作量化考核,明确村(社区)的属地责任,对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实行“一票否决”。通过双管齐下,从根本上解决“黑作坊”打之不绝、“黑食品”查之不尽的问题。三要争取牵头发动。促使政府牵头,推动开展食品安全样板市场提升工作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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