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时,闽粤赣客家人有嚼食槟榔的习惯,并且用以待客。旧时的一首山歌中有 “先扛槟榔后扛茶”之句,就可以佐证这一点。
因为槟榔嚼在口中会把口腔(包括牙齿和舌头)染成橙红色,故民间视之为吉祥;它又与客家方言“畀(给)郎”谐音,便被客家民间婚仪中看重。随着时间的推移,嚼食槟榔的习惯慢慢消失了,而改用几小块槟榔裹以红纸作婚仪聘礼。笔者在上世纪五十年代都还亲眼目睹过这种聘礼。据嘉庆《大清一统志》卷四五七上载:嘉应州(即今梅州)“婚姻以槟榔、鸡、酒为礼。”甚至在惠州等地的客家人中,还有以槟榔“多为贵”的现象。《广东新语》上也载:“粤人最重槟榔,以为礼果,女子既受槟榔,则终身弗贰。”此处的“粤人”当指粤东客家人。以后逐渐发展为不仅行聘礼用槟榔,农村中请亲朋好友喝结婚喜酒也多用小方块红纸包槟榔作请柬,叫“发槟榔”,不像现在用红纸印请柬。而且在送给新娘的嫁妆中,被、枕、箱、柜中也都会装一些槟榔以及红枣、莲子、花生、桂圆等干果品,取“早生贵子”、“香香甜甜”的兆意。黄遵宪就有一首山歌云:“第一香椽第二莲,第三槟榔个个圆,第四芙蓉并枣子,有缘先要得郎怜。”它讲的就是当时嘉应州客家人的婚俗。
槟榔产自台湾、海南等热带地区。为何闽粤赣等地的客家人会流传这种婚俗呢?据有关史料记载,宋代时,生活在闽粤赣地区的少数民族“蛮僚”及其他原住民都流行这种婚俗。《太平寰宇记·岭南道十四》卷一七O中就载:当时“蛮僚”“索妇之人,未婚前先送槟榔一盘,女食尽则成亲 。”这种食槟榔和婚前给女方送槟榔的习俗,在今海南黎族、广西壮族等少数民族中仍然存在。所以客家人这一习俗,显然是受了当地少数民族的影响,也是客家地区土客融合的有力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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